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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总会计师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4名。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强化城市设计工作,推进城市人文特征和自然生态景观融合,塑造城市特色形象和精神气质,保护城市历史风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计划生育、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法规处。负责组织拟订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研究;负责局系统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委托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
(三)信访处。负责市城乡建设局系统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上报等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指导所属单位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城市建设编制处(房屋征收管理处)。负责城市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负责建设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参与拟订有关引进外资进行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市政工程项目库;负责承担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协调召开城市建设例会;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负责建筑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审核;负责对县(市)区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指导;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牵头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治理、劳务市场专项治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相关中介机构及其注册人员的动态监管、服务与指导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相关中介机构业绩核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和外地(境外)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进郑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会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使用及退还工作;牵头负责建筑行业评优评先工作。
(七)工程招投标监管处。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负责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工地评比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勘察设计处。指导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绿色建筑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公共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信息技术、节能技术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
(十)村镇建设处。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中心镇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承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装配式建筑发展处)。组织拟订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建设科研工作;负责城建科技项目的申报、研发、论证和资助工作,指导城建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参与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绿色建筑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及对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推进建筑业产业现代化;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核查;负责墙材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资料审核等工作;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的政策研究。
(十二)市政工程建设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移交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
(十三)建筑装修装饰处。负责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对装修装饰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体系。
(十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十五)停车场建设管理处。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十六)财务审计处。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属国有企业财务年度决算的报告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财务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配合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局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的地方性债务的动态申报及监管;负责建设行业涉税信息的动态申报及监管。
(十七)组织宣传处。牵头做好局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管理、选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统战工作;负责局系统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指导局系统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
(十八)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信息维护,劳资审核;负责组织建设行业职工专业技术、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住建局程广平是何职务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西韩愈大街279号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科学技术推广使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你好,林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设在太行路48号。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是农、林、牧、渔业。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100433B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乡建设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参与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市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全市跨区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五)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七)负责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
(八)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九)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中心镇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的政策研究;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编制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十五)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勇军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张春喜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琦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建新、王立新、曲标、李俊铭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王少旭
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丁启豹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高必成、程建柏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建筑业协会 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姓名: 单位: 专业: 类别: 二○一○年一月 用 表 须 知 1、本表由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提供。 2、表内项目申请、推荐人没有的,一律置空;用钢笔或 毛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或用电脑打印。 3、单位指申请、推荐人的具体工作单位。 4、专业指申请、 推荐人目前所从事的专业 (按附件一 《专 业分类填写》)。 5、类别指申请、推荐人拟参加的专家库设置类别(按文 件“四、专家库设置类别”分类填写》 ),可一个或一个以上。 6、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附后),有问题可向 常州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咨询。 专家库主库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地 政治面目 民族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位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办公室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手机 E-mail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附件 2017 年度年度常州市优质工程奖“金龙杯”公示汇总表 (房屋建筑类 ) 序 号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经理 参建单位 监理单位 总监 建设单位 主要参建人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 单位 1 常州市德安医院迁 建工程 常州第一建 筑集团有限 公司 朱秋香 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常州市华隆建 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后肖幕墙装饰有 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 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阳湖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许峰 常 州 市 德 安医院 高洁萍、 王蕾 朱秋香、王青、杨宏、 周西、顾盛慧、金黎 婷、宋丽华、丁正、 吕春锋、孙国齐 许峰 2 QL-090708 地块(常 州市文化广场)开 发 项目 (1#2# 楼 、 3#4#楼及地下室一 期工程) 江苏成章建 设集团有限 公司 茆阿林 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常州黎明玻璃 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江 苏合发集团有限责任
区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建辉
主要职责
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协助市建设局做好房屋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区政府投资工程、安置房工程等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协助市建设局做好建筑行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为辖区监管工程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服务,规范工程监督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四)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监督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和墙体材料革新政策的实施,开展建筑能耗统计、新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推广等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和安置房项目的招投标备案和监督、工程造价管理、施工许可证核准和发放、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参与协调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助人社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七)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扬尘整治、文明施工、卫生创建、防汛等工作。
(八)负责完成市、区政府交办的市政道路建设工作。
(九)负责监管范围内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监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一)按照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组织实施区政府全额投资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公有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和修缮维护、私有房屋租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等住房保障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做好对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国有土地上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委托实施单位进行房屋征收摸底调查,订立补偿协议;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四)规范辖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承担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新城城镇化建设行动计划制订与督促落实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