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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规划局单位概况

漳州市规划局单位概况

漳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8号)和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2011]27号),设立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中心城市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城乡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和城市雕塑实行规划管理,核发规划管理证书;负责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三)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专项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城市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审核、上报工作。

(五)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指导、协调做好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六)指导县(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备;负责城乡规划测绘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受理和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的行政复议。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漳州市规划局领导简历

何金才男,汉族,福建东山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

曹 阳女,汉族,湖北武汉人,九三学社社员,本科,现任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注册规划师,一级建筑师,教授级高工。

林泗桢 男,汉族,福建东山人,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其扬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

蔡国贤 男,汉族,福建龙海人,中共党员,大专,现任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副组长。

曾宪庭 男,汉族,福建平和人,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注册规划师。

漳州市规划局领导分工

何金才:局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工作。分管部门:办公室、党委办、机关效能、规范权力运行、龙文分局。

曹阳:局长

主持局行政业务工作,主管财务、规划编制工作。分管部门:用地规划科、名城办、总工办、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林泗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部门:法制科、开发区规划科、审核审批科、台商投资区分局、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张其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部门:工程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市政规划科、芗城分局。

蔡国贤: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副组长

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党委办、机关效能、规范权力运行。

曾宪庭:局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用地规划科、名城办、总工办、规划学会,对接省政府驻漳城市规划督察员工作。

漳州市规划局机构设置

漳州城乡规划局设8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机构。

(一)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行政后勤、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参与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事务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处理和文书、档案、公章的使用管理,起草综合性文稿和工作总结;负责督查和信访,办理人大、政协相关建议和提案;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宣传等工作。

法制科

组织宣传贯彻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或牵头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法制审核,组织执法检查;负责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用地规划科

参与区域内重大项目的选址;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的规划管理,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工程规划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地段建筑方案等审核;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的编制,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方案的审批。

村镇规划科

参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指导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编制、实施及保护;参与拟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市级村镇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经费计划编制,指导县(市、区)村镇规划经费计划编制;组织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市政规划科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组织编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建设等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审核、上报;参与编制区域基础设施规划,负责协调城市专业规划;核发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区规划科

负责指导漳州、古雷开发区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开发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指导。

审核审批科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跟踪、协调本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并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3个派出机构

市城乡规划局设3个派出机构: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芗城分局、漳州市城乡规划局龙文分局、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区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项目城市土地出让、转让方案和规划条件的拟定,区级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的报批;负责区内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与调整及详细规划、村镇规划的报批;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跟踪管理;承办市局、区政府、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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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规划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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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法定要求编制《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局政务信息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上查阅或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内容。

我局信息化办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机关各工作机构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提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1)我局及其下属机构职能

(2)本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流程

(4)规划动态信息

(5)局年度工作报告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详见《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在我局门户网站《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此外,还将通过《规划简讯》、《规划通讯》、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报纸、杂志

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3、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政务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直接在《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上填写并递交《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后,向局信息化办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化办

负责人:何秀玲

通信地址:新浦东路137号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化办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网》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

申请。

热诚提示: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

内。

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考附页流程图。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查、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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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规划局地理位置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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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规划局单位概况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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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规划局单位概况文献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 3页

1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 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 (标 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 1:500或 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 1.2 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 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 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 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

漳州市重点新区规划 漳州市重点新区规划

漳州市重点新区规划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 7页

福建省—漳州市 漳州市东濒台湾海峡与台湾省隔海相望,东北与泉州和厦门接壤,西北与龙 岩相接,西南与广东的潮州毗邻。漳州是福建南部的“鱼米花果之乡” , 为文明 富庶的经济开发区、国家外向型农业示范区,也是闽西南的商贸重镇和富有亚热 带风光的滨海城市。 漳州面积 1.26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 498万。2010年,漳州 GDP达到 1400.71 亿元,名列全省第四位;财政总收入达到 139.4亿元,比 2009年增长了 22.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8482元,较前一年增长了 11.2%。 漳州是交通部确定的国家级运输枢纽城市, 是海西对接“珠三角”的桥头堡, 境内交通体系完善便捷,由厦漳、漳诏、漳龙高速公路, 324、319国道和 6条省 道构成的公路网纵横全市。 市区距离厦门机场 50多公里,漳州港至台湾高雄港 140 海里,至香港 287海里。“十二五”期间,漳州将与全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机构设置

漳州城乡规划局设8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机构,2个下属单位。

(一)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行政后勤、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参与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事务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处理和文书、档案、公章的使用管理,起草综合性文稿和工作总结;负责督查和信访,办理人大、政协相关建议和提案;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宣传等工作。

法制科

组织宣传贯彻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或牵头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法制审核,组织执法检查;负责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用地规划科

参与区域内重大项目的选址;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的规划管理,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工程规划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地段建筑方案等审核;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的编制,城市雕塑创作设计方案的审批。

村镇规划科

参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指导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编制、实施及保护;参与拟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市级村镇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经费计划编制,指导县(市、区)村镇规划经费计划编制;组织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市政规划科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组织编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建设等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审核、上报;参与编制区域基础设施规划,负责协调城市专业规划;核发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核审批科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管理和建设工作;跟踪、协调本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并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工作。

风景园林规划科

参与审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初审及转报、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负责漳州市中心城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及园林建筑小品之外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4个派出机构

芗城分局、龙文分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事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批准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承办市局、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个下属单位

漳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标志界定范围工作和城市紫线管理工作;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查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紫线范围内违反保护规划的行为;负责收集、建立名城保护档案资料。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综合协调城市各专业规划和编制;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协调解决城市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确定成片土地开发项目、及重要建设地段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和要求;负责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成片开发区的审查和报批;协助办理城市重要地段建筑方案及高层建筑方案的审核工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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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乡规划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中心城市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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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城乡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和城市雕塑实行规划管理,核发规划管理证书;负责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三)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专项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城市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审核、上报工作。

(五)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指导、协调做好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六)指导县(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备;负责城乡规划测绘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受理和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的行政复议。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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