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住宅工程是建筑业传统生产方式升级换代的要求和趋势。目前,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是我市产业化住宅工程的主要结构形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环节进行监理”等一系列新举措,对产业化住宅构件的生产、检测、安装进行全过程监管,旨在进一步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促进产业化住宅发展。
通知提出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实施“驻厂”监理、加强过程控制等一系列新的工作要求。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应委托监理单位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环节进行监理,建立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首件验收和现场安装首段验收制度。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生产的同类型首个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施工单位首个施工段预制构件安装和钢筋绑扎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预制构件制作过程质量控制,预制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钢筋、半灌浆套筒接头和拉接件进行隐蔽验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施工单位要确保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质量,灌浆施工过程也要留存影像资料。
通知指出,应加强预制外墙板拼缝处、预制外墙板和现浇墙体相交处等细部防水和保温的质量控制。使用防水材料和保温材料应按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复试。各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括各细部施工工艺,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使用功能。
通知明确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制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各自的主体责任,以及具体的管理要求。
通知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工程的监管,对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存在违反通知要求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并按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