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政部营建署所举办的全国公园绿地会议,总结公园绿地的功能,须考量各类型绿地之主要功能,并加强各功能间之联系与互补,以健全整体绿地功能(内政部营建署,1996)。功能性绿地系统包括:
(一)生态绿地系统
包括生态敏感地(如湿地、生物栖地、地质脆弱地)、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地区等。
(二)防灾绿地系统
包括防灾路径、防灾空间、防火绿道、缓冲绿地等。
(三)景观绿地系统
包括建筑物绿化、景观点、景观轴、景观地区。
(四)游憩绿地系统
包括各型公园及区域、都会、近郊、都市游憩地区等。
以公园机能、位置、使用对象为标准依台北市工务局公园路灯管理处将公园绿地系统区分为:
(一)自然公园
系为居民享受自然而设计,多位於都市周边自然景观良好之地区,因其具有丰富之自然条件,予以适当保护,以展现其自然、乡土之情怀。
(二)区域公园
是以满足游憩需要而设,公园之规划以表现乡土气息为主,并设置若干游憩设施,以供多元化之游憩活动。
(三)综合公园
为设置各种游憩设施之公园,如休息、散步、游戏及自然景观等。此类公园多与都市相关文教设施同时考虑,成为都市之主要开放空间,并作为举办户外活动使用。
(四)河滨公园
配合河川整治於高滩地,设置各种球场、溜冰场、自行车道等设施及广大面积之草坪,以提供市民最佳之运动游憩开放空间。
(五)邻里公园
主要以邻里社区之居民为服务对象,具有凝聚社区意识之功能,包括儿童游憩设施及供休息、散步等静态之休憩设施。参、都市公园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