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矿区水文地质测绘的技术要求?
【解答】1、水文地质测绘分为区域和矿区。区域水文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查明区域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为重点,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可不进行区域水文地质测绘;矿区水文地质测绘应包括矿床疏干可能影响的范围及补给边界,以查明矿床充水因素及矿区水文地质边界条件为重点。
2、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区域一般采用1∶50、000~1:10、000,矿区一般采用1∶10、000、~1∶2、000.
3、水文地质测绘一般在地质测绘的基础上进行,应全面搜集和充分利用航(卫)片解释、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和相邻矿区的资料。
4、水文地质测绘应全面收集矿区及相邻地区历年的水文、气象资料;详细调查矿区地形地貌、地下水的天然和人工露头及其水化学特征、岩溶发育情况、第四系松散层的形成与分布、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圈定矿区水文地质边界;调查矿山老窿的分布;对现有生产矿井或勘探坑道进行水文地质编录,系统收集生产矿井(或露天采矿场)的水文地质资料。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