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时间3月1日至9月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检查阶段(3月1日-5月1日)。各县区环保局配合市局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并制订整治工作具体方案。二是整改阶段(6月2日-8月底)。各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三是总结汇总阶段(9月初-9月底)。市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及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对不达标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此次重点整治内容为对未采取环保治理措施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整改;对已采取环保治理措施的企业加强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维护和监管,进一步改造提升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的效率,提高生产系统密闭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做到净化处理装置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经治理后的无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