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2015/03/272013
作者:佚名
导读: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1、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2、当事人订立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2、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文章来源:造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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