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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前言

2018/06/19156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 王海宏 胡晓丽 陈国立 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 胡建明 程万里 杜浐阳 白洁如 刘大同

赵 彬 泽仁江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标准。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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