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套装置应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铭牌字迹清晰、耐久,并应包括:
a. 制造厂名称;
b. 出厂日期和出厂批号;
c. 产品名称、型号和安全标志;
d. 主要参数。
6.2.1 每套装置用塑料袋包装。
6.2.2 装置与其他附件应分别装入包装箱。
6.2.3 包装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有防止箱内产品碰撞的衬垫物;
b. 坚固、牢靠。
6.2.4 每套装置应有下列文件,并封存在塑料袋中。
a. 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6.2.5 包装箱醒目处应注明下列文字、标记,并应清晰、耐久。
a.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发站);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出厂日期;
d. 包装箱尺寸和毛重;
e. "轻放"、"防潮"、"防雨"等标记;
f.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到站)。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