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干扰主要有两种情况:溢出光干扰和眩光干扰。溢出光干扰是邻近的直射光或反射光超出了本来应该照亮的范围,而照亮其他事物的现象;眩光干扰主要来源于视野中直接看到刺眼的光,因为很难避免亮光对注意力的吸引,所以会扰乱正常的关注对象。
根据光干扰受害对象的不同,标准将光干扰分为四类:
1、居住区的光干扰(光线射入居住建筑的居室,影响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2、道路交通的干扰光(道路周边的各类非道路照明装置因不合适的亮度、照射方向或安装位置,对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眩光影响,导致其视觉可见度下降);
3、行人的光干扰(人行道照明装置因不合适的亮度、照射方向或安装位置,对行人造成眩光影响,导致其视觉可见度下降);
4、夜空的光污染(照明装置的光线直射或反射向夜空,影响天文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