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本品约0.5g,精密称定,在700 ~800 ℃炽灼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30.0%。
取本品3.0g,加盐酸5ml 与水40ml,煮沸20分钟,放冷,加酚酞指示液 2滴,加浓氨试液至溶液显粉红色,再加0.1mol/L盐酸溶液1ml 使成微酸性,滤过,滤渣分次用水少量洗净,洗液与滤液合并,滴加氨试液至溶液显粉红色。加0.1mol/L盐酸溶液8ml 与水适量使成75ml,摇匀,分取25ml,依法检查(附录Ⅷ H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本品0.40g ,加盐酸5ml 与水23ml,依法检查(附录Ⅷ J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