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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越级承揽工程[熟悉]

2015/04/242292 作者:佚名
导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同无资质承揽工程一样,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建设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同无资质承揽工程一样,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建设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不断提高,在施工总承包活动中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现象已不多见。但是,在联合共同承包和分包工程活动中依然存在着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问题。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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