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人民防空工程消防电源及其配电一般规定?
【解答】1、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其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m^2`的人防工程可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火灾疏散照明和火灾备用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两路电源或两回路供电线路供电,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当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备用电源时,应设置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3、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应引自变压器低压侧设置的专用消防配电柜或专用供电回路。其配电和控制线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4、消防配电设备宜采用防潮、防霉型产品;电缆、电线应采用铜芯线,蓄电池应采用封闭型产品。
5、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暗敷设时,应穿在金属管中,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2)当采用明敷设时,应敷设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内,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表面涂防火涂料;
3)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且敷设在电缆沟、槽、井内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
6、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柜、消防控制箱等应设有明显标志。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