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