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建设工程造价索赔依据?
【解答】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指《建筑法》、《合同法》等;
2、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主要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等;
3、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建设银行等发布的部门规章,主要指《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
4、地方人大、政府制订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指《×××省(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5、建筑市场、招标办、城建委执行的工程合同文件,主要指合同示范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定额、预算说明;技术规范、标准等索赔的事实根据主要是指建设工程资料及原始证据。主要包括:
1、业主有关资料,如资质、资信、概算、投资等;
2、施工日志,如施工现场记录、监理现场意见等;
3、往来信件,如有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传真、专递、信函、通知等;
4、气象资料,如冬雨季施工记录、天气变化情况反映等;
5、施工备忘录,如业主、监理对现场有关问题的口头或电话指示、随笔记载、双方对专题问题的确认意见等;
6、会议纪要以如业主、监理、承包商、签字的会议记录,城建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协调会议纪要等;
7、视听资料,如工程照片、录相、声响等;
8、工程进度计划资料,如进度计划、材料调拨单,月度产值统计表等;
9、工程技术资料,如图纸、技术交底、技术核定单、变更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
10、财务报表资料,如预付款支票、进度款清单、用工记时卡、机械使用台帐、收款收据、施工预算、会计帐簿、财务报表等。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