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有效地着手企业管理?
一种最常见的错误是,用行政手段去代替一切管理,并美其名曰“制度管人”。但常因组织的目标与个人目标的矛盾难以调合,导致收效甚微。由于用行政手段干预这种方式操作起来简单便捷,长期以来是多数管理者惯性依赖的企业运作方式。
另一种近年来比较流行的方式是,孤立地强调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大干快上,弄了一堆颇为丰富的文化手册,大体上是因为看到华为文化、阿里文化成功的典范,竞相模仿,结果因没有满足人的基本欲求,学了个四不像,知和行严重分离。
治理一个企业与治理一个国家虽规模上有巨大殊悬,但原理上有相似之处。
一百七十年前,马克思下了一个经典的论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至今仍是治理上的一个基本规律和原则。
从企业的角度看,经济基础是指企业经营发展所处的阶段、获利的能力及方式,是判断其将采取何种竞争途径的条件;上层建筑是指在经济基础上实施的行政手段(责任/目标/权力/资源)和文化手段(意识形态/价值判断/行为追求)。也就是说,离开经济基础的判断,离开经济手段的设计,来谈行政手段和文化手段,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管理中所运用的措施不会超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文化手段这三个领域。前面讲了先后关系,那这三种手段的运用以何为重呢?则要视企业经营对人的内在驱动力的依赖度。一般而言,当外在的监督变得困难时,内在的驱动就成为关键---即重视文化手段,反之,则重视行政手段。但是要注意: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指导原则,无论以何为主,都必须以合理的经济手段的设计为基础为前提。
另外应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除了让员工在企业中得到基本的保障外,经济手段的灵魂是“平等的竞争”,只有它,才可以实现奖优罚劣和促进努力创新。也就是说,企业中的价值分配,必须体现平等的竞争、奖优罚劣这一主张,就像我们常讲的,必须让多劳者、贡献大者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由于经济手段所设计的是组织与个人之间的互惠关系,是促进行为的自主选择。那么在管理上,在许多微观层面就没有必要事事检察、监督和防范,比如可以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的合规性监督为主,这样的组织就变得有活力了,管理当然就变“轻”了。
当然前面已经说到,三种手段不能孤立使用,须互有支持。行政手段尽管涉及的面很宽,包括组织、目标、权力、流程、资源等等内容,但必须围绕一个核心展开:“厘清责任的链条,拧紧责任的螺丝”---没有人,什么也无法实现;但没有责任,什么都无法持续。有序的运转都须围绕责任展开,老话也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文化手段的外延极大,它的有效开展也有一个核心:“诠释工作的意义”,谁做得更好,谁的企业就有生命力。它确有让员工行为实现自驱、让管理实现“无为”的巨大功效。然而这一切的作用,仍然离不开把经济手段做好为前提。不要盲目看待成功企业的文化光芒,它成功的背后,依然是遵循了一百七十年前马克思下的经典论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所以,这个逻辑可以概略为:先基于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经营现实,把能够实施平等竞争环境的经济手段设计好,然后据以展开基于强化责任的行政手段和努力诠释工作意义的文化手段的设计及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