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县控违拆违办协助埠头乡政府依法对该乡2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该2处违法违章建筑均在埠头乡程水村范围内。
其中一处为近日新开基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40㎡,目前正在施工浇筑地圈梁;另一处为霸占土地大型违章铁皮棚,占地面积800余㎡。经查,该2处建筑均为当地村民所建,未取得任何证件及审批手续。埠头乡“两违”治理人员发现后多次劝阻、制止、宣传法律政策、做其思想工作,并依法对其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违建户却依旧我行我素,无视法律法规。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我县城乡建设的有序发展,县控违拆违办于12月7日协助埠头乡政府依法对其强制拆除,共计拆除面积940余㎡,该次行动力强、拆除彻底,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雷赛霞)
来源:兴国县控违拆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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