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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铸铁地轨铸造企业接受“环评”不再收费!

2018/09/06111 作者:佚名
导读:铸铁地轨,地轨铸造企业从网络获悉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铸铁地轨,T型槽地轨生产企业从网络获悉《决定》对现

铸铁地轨,地轨铸造企业从网络获悉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铸铁地轨,T型槽地轨生产企业从网络获悉《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

其中一点要求,减轻铸铁地轨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铸铁地轨铸造等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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