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泉区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四则征地公告,涉及铜冶镇南铜冶村以及上庄镇韩庄村、上庄镇上庄村部分土地,共计164.13亩。其中三宗为商服用地,一宗为住宅用地。
土地征收位置位于上庄镇上庄村村南,东至新园街,南至上庄村地,西至储备地,北至槐安路,面积约1.1096公顷(约合16.64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土地征收位置位于上庄镇上庄村村西,东至储备地,南至台头村地,西至上庄村地,北至槐安路,面积约3.4439公顷(约合51.66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土地征收位置位于上庄镇韩庄村村西,东至韩庄村地,南至韩庄村地,西至韩庄村地,北至储备地、韩庄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0.3852公顷(约合5.78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土地征收位置位于铜冶镇南铜冶村村东,东至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计三渠,南至南铜冶村地,西至南铜冶村地,北至南铜冶村地的部分土地,面积约6.0035公顷(约合90.0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