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类面层(或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光洁、干燥,无凹坑、麻面、裂缝,并应清除油污、钉头和其他突出物。
2)海绵衬垫应满铺平整,地毯拼缝处不露底衬。
3)固定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地毯用的金属卡条(倒刺板)、金属压条、专用双面胶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铺设的地毯张拉应适宜,四周卡条固定牢;门口处应用金属压条等固定;
(3)地毯周边应塞入卡条和踢脚线之间的缝中;
(4)粘贴地毯应用胶粘剂与基层粘贴牢固。
4)活动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毯拼成整块后直接铺在洁净的地上,地毯周边应塞入踢脚线下;
(2)与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收口;
(3)小方块地毯铺设,块与块之间应挤紧服贴。
5)地毯的品种、规格、颜色、花色、胶料和辅料及其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地毯产品标准的规定。
6)地毯表面应平服、拼缝处粘贴牢固、严密平整、图案吻合。
7)地毯表面不应起鼓、起皱、翘边、卷边、显拼缝、露线和无毛边,绒面毛顺光一致,毯面干净,无污染和损伤。
8)地毯同其他面层连接处、收口处和墙边、柱子周围应顺直、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