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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项目管理内容:变更工作的估价

2015/07/172979 作者:佚名
导读:1.咨询服务合同中变更工作的估价  基于时间的计价方式和总价方式。  2.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变更工作费率(单价)或价格的程序  (1)采用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进行变

1.咨询服务合同中变更工作的估价

基于时间的计价方式和总价方式。

2.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变更工作费率(单价)或价格的程序

(1)采用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进行变更工作的估价。

(2)如合同中未包括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

(3)如咨询工程师认为合同中没有适用于该变更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则在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适当的协商后,由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议定合适的费率和价格。

(4)如双方在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咨询工程师应确定他认为适当的费率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

在最终确定费率和价格之前,咨询工程师应确定暂行费率和价格以便可能作为暂付款,在当月签发的支付证书中支付给承包人。

3.确定变更工作价格时应注意的问题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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