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支持棚改提速。今年6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2015-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部署加大改造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等工作,并对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提出新的要求。
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坚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好开发性金融稳增长、惠民生的骨干作用,不断加大棚改建设融资支持力度。今年上半年,国开行广西分行新签棚户区改造借款合同68亿元,新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185.11亿元(其中向自治区级统贷平台发放116.3亿元,向市级平台发放68.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5%,占全区棚户区改造贷款发放量的99%以上,为广西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用款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目标任务是开工21.72万套(户),基本建成9.58万套,全年计划总投资240亿元;另外,广西自我加压,主动要求年内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18.13万套以上,新增分配入住10万套。加大棚改力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当前形势下扩投资、稳增长的有力举措。
为推动贷款资金及早惠及棚户区群众,国开行广西分行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棚改业务规章制度,加快贷款发放支付,下调棚改贷款利率并取消中间业务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该行还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分别赴各地市落实改造计划,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迅速调整融资方案,完成项目变更审批,加速项目用款,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该行与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使用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征收补偿,强化监督管理。
同时,国开行广西分行还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创新,支持梧州市开展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模式试点,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该行与自治区住建厅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在部分二、三线城市和中心城市的新城区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协助各地市进一步提高货币安置和“以购代建”比例,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棚户区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上半年,该行已在来宾市成功试点,共支付以购代建贷款7.52亿元,支持来宾市购置近3000户住房安置棚改搬迁户,涉及的保障房均已全部交付搬迁户使用。该行近期还将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就创新试点情况编制专题案例供各地市参考,协助各市县打通创新模式各环节,为后续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走出一条全新路径。
2014年以来,国开行广西分行通过配合自治区搭建统贷平台、出台棚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项目运作及融资模式等,从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及市场建设等方面将棚改这项民生工程推入高效和规范运作的良性轨道。截至6月底,国开行广西分行累计签订棚户区改造借款合同75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39亿元,支持了全区14个地市和39个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项目总面积超过4400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群众超过95万人。据广西统计学会测算,国开行广西分行2014年发放的200亿元棚改贷款形成的增加值,可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3个百分点,切实为稳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