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监理人员工作水平和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监理人员资质管理工作,促使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更好履行监理职责,从而提升全区工程建设监理水平,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08-05】)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决定于8月22日举办2015年全区第一期监理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培训对象
已持有我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员执业资格证书》到期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申请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www.xzcs.gov.cn)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下载《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并认真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粘贴于报名表右下角,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不得用放大或缩小的扫描打印件);
(三) 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电子档照片
(四)报名时需提供《监理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培训内容及目的
(一)培训内容:《监理工程师执业指导》、《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监理工程师法律基础知识》;
(二)培训目的: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不继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确保工程监理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为保证培训质量,结合教室的容纳量及师资力量,本期培训限招100名,报满后自行截止。请各企业做好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报名时间:8月11日起
报名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培训管理科(金珠西路103号)。
五、培训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8月21日至8月24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00
考试时间:2015年8月27日
(二)培训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金珠西路103号)。
六、报名程序
(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交于培训管理科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向财政指定账号转账缴费或现金缴存(未经报名资格审核直接缴费者,报名无效且费用无法退还);
(三)将报名表和银行缴费凭证交于总务科换取发票并加盖财务收费章;
(四)将报名表交回培训管理科编号入档,未将报名表及时交回培训科的,报名无效且无法参加考试。
七、其它
(一)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试时需携带的考试工具有: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
联系人:加措,联系电话:6862128转8301或8302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