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怎么收才不是拔鹅毛
“税收是一种拔鹅毛的艺术,鹅毛肯定要拔,高水平的表现是:既把鹅毛拔下来,又不让鹅叫唤,或者少叫唤”。这个说法虽很蹩脚,但也很真实。
一般来说,人们更习惯于把合理的征税称为剪羊毛,剪羊毛时羊感觉不到痛,而且过一段时间就会重新长起来。拔鹅毛呢,鹅会很痛,还可能流血感染,而且被拔掉之后,往往很难再长出来,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老百姓一般只是在要吃鹅肉的时候才会杀了鹅拔光毛,平时绝不会傻到去拔鹅毛的。但是,说向房地产征税等于拔鹅毛,难道这是在暗示有关部门简直就是不顾鹅的死活?尽管这可能不是评论者的本意。
针对房地产税的拟征收,显然是很难讨好民意的,很多人都在反对。但在笔者看来,征税其实是应该的,而且也可以是好事。好的征税就如同剪羊毛,坏的征税如同拔鹅毛。拔鹅毛而不让鹅叫唤,除非给鹅打麻醉药,显然人民日报的该评论文章就类似麻醉药的一种。房地产要成为剪羊毛的税种,就必须拿出合理合法的依据,让公众认为征税确实是对大多数人都有好处。
为什么要赞同征收房地产税呢?这其实是笔者好多年都在坚持的观点。人们把房地产税理解为财产税,是一种错误认知,财产税只能在交易时产生,而不应该因为拥有财富就要征税,否则,一个人天生美丽、聪明就应该交税;一个人拥有价值连城的珠宝,如果每年要缴纳财产税,他可能很快就会破产。房地产也一样,作为财产,并没有纳税的义务。房地产税的合理性依据应该是土地使用费。土地在中国属于集体或者国有,即使在西方,土地所有权私有,但严格地从自然财产权的角度论证,土地原本就属于公共资源,人们只能拥有有限的使用权。人们在使用天然的公共资源的时候,理当向全社会支付资源占用费用,这是房地产税的唯一正当的来源。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中国的房地产在破土动工的时候就已经缴纳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等税费,再征税就是重复征收,要征收也应该等到70年之后!早就有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房价的40%就是政府部门征收的各种税费,如果还继续在房地产上拔毛,显然是不合理的。为以后能够名正言顺地征收房地产税,笔者建议在房地产立项开发之际,就应该放弃向开发商一次性收完土地使用税,而是留着每年向住房所有者征收,如果开发商迟迟卖不出房子,也会因为面临税收而降价脱手。
由于居住权是公民的天赋权利,为了保证每个人都拥有起码的居住权利而不受侵犯,确定免征额就是必要的。有专家建议房地产税的免征额为每人60平方米,坦率地说,这个免征额已经算是过于宽松了,试想一个三口之家,要有超过180平方米的住房才会交税,等于是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是不用交税,要交税的只能是那些拥有别墅或多套住房的富豪以及某些暗贪的官员。如果再把该笔税收用于住房保障,这分明就是劫富济贫,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好担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