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电链锯使用中发生的偶然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操作者和使用单位必须承担责任。
一般要求
1.电链锯应符合GB 3883.1和GB 3883.14的规定。
2.操作者必须熟悉电链锯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能按使用说明书正确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
3.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上岗操作证,下列人员不准操作电链锯:
a) 未成年人及老年人;
b) 体弱病残的人;
c) 酒后及服用麻醉药品后的人。
3.2.4下列情况不准操作电链锯:
a) 有人靠近时;
b) 造材辅助人员撤到安全地区之前;
c) 作业区原条堆放不稳;
d) 光线不充足;
e) 雨天,风力大于5级及有雷电时的露天场地;
f) 没有断链保护装置及反弹保护装置,或装置损坏时。
准备
1.作业时必须穿安全鞋。
2.作业时不准穿肥大、敞开的衣服和短裤,不准佩带装饰品,如领带、手链、脚链等。
3.认真检查锯链、导板、链轮等组件的磨损程度和锯链的张紧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换。
4.检查电链锯开关是否完好,电源接头是否接牢,电缆绝缘层是否磨损。
5.彻底检查作业场地并清除石块、金属物、枝丫和其它丢弃物。
6.作业前要选好安全撤离通道和安全区。
操作
1.当被加工的原条距输送机1.5m以内时,不准作业。
2.在接通电源之前,必须关闭电链锯开关,防止意外启动。
3.造材前先启动电链锯空转1 min,检查运转是否正常。
4.启动或操作时,手和脚不得靠近旋转部件,特别是链条的上下方
5.烧断保险丝或继电器跳闸时,应立即进行检查。
6.不准线路超负荷工作,不准接入高容量保险丝。
7.必须用双手操作电链锯。
8.作业时一定要站稳,不准站在原条或原木下方及可能滚动的原条或原木上操作。
9.排除夹锯故障时,应特别注意辅助人员的安全。
10.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润滑和冷却锯木机构。
11.当原条即将锯断时,应注意木材的动向,锯断后迅速提起电链锯。
12.转移作业时必须先关闭电链锯开关,转移中不准跑动。
13.下列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a)锯链碰到其他物体后,重新启动前需要检查损坏情况时;
b)作业时出现不正常声音或振动,需要检查并排除故障时;
c)操作者离开电链锯时;
d)发现附近原条或原木移动时;
e)造材夹锯时;
f)发现漏电时;
作业结束时
1.每天作业后,应拧紧所有螺母、螺栓、螺钉,检查锯链、导板及链轮磨损程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换。
2.检查电源插头及电缆绝缘层的磨损,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长期贮存前应清理残留木屑及污物,拆下锯链和导板并涂防锈油,电机应作防尘保护。
4.应贮存在干燥环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