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道制品分类
(1)按排烟道所组成的系统构造不同,排烟道分为各户分用支烟道共用主烟道的主支(PYZ)型和各户单设烟道的单设(PYD)型。
(2)排烟道按每节长度分为0.9、1.0m和以层高(H)为长度的三种类型,其代号分别为09;10;27;28;29;30。
(3)排烟道按进烟口方向分为三种类型,其代号为L、R、F。L表示进烟口位于左面,R表示进烟口位于右面,F表示进烟口位于前面。无该符号时表示无此项。进烟口方向规定如图2所示。
(4)每节排烟道按在系统中安装的位置分四种类型,代号分别为1、2、3、0。1、2、3分别表示每层为分段组装时位于每层下部、中部、上部的烟道。代号为0时表示每层为通长一根。
标记方法
(1)排烟道制品按系统构造、长度、安装位置和进烟口方向进行标记。
(2)标记示例。每层为分段组装,长度为0.9m,位于下部,燃煤灶与支烟道之问的进烟口在左侧的主支型烟道:
PYZ一1L09 JG/T 3028--1995
每层为通长一根,长度为2.7 m,进烟口位于烟道前面的单设型烟道:
PYD—0F27 JG/T 3028--1995
排烟道基本结构尺寸
(1)外型尺寸。
①PYZ型排烟道立面图、剖面图如图3中(a)所示。
②PYD型排烟道立面图、剖面图如图3中(b)所示。
(2)排烟道横截面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尺寸 规格 |
壁厚δmm |
烟道横截面积尺寸 |
|||
外廓尺寸,mm |
流通横截面积,
|
||||
长边a |
短边a |
主烟道 |
支烟道 |
||
PYZ型 |
≥30 |
≤500 |
≤300 |
≥0.027 |
≥0.015 |
PYD型 |
≥30 |
≤300 |
≤300 |
≥0.015 |
(3)燃煤灶与支烟道连接的进烟口不应小于0.010
(4)支烟道与主烟道之间连通的出烟口截面积不应小于支烟道的流通截面积。
(5)当排烟道流通横截面为矩形时,其最小边长不应小于100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