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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六条

2022/07/15132 作者:佚名
导读:工程渣土消纳场地包括工程渣土专用消纳场地、临时消纳场地和因施工需要回填工程渣土的建设工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建设和管理需要,将工程渣土专用或临时消纳场地建设纳入辖区建设规划。 工程渣土专用消纳场地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标准。 在学校、医院、幼儿园、居民区、商业中心等人口集中区域附近,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工程渣土消纳场地包括工程渣土专用消纳场地、临时消纳场地和因施工需要回填工程渣土的建设工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建设和管理需要,将工程渣土专用或临时消纳场地建设纳入辖区建设规划。

工程渣土专用消纳场地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标准。

在学校、医院、幼儿园、居民区、商业中心等人口集中区域附近,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工程渣土临时消纳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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