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的规定。明确规定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厂址选择的具体要求,规定要求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
(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风波,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多方信息显示广州市政府目已将广州市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广日集团,这家以生产“日立”牌电梯而闻名的电器企业,如今正雄心勃勃地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领域进军。 2010年广日集团很可能形成4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在建的发展局面。未来广日集团根据需要将在广州兴建若干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将市场逐步推广至其他城市。
广州从决心走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路子的那天起,就决心把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工作,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起来,打破国外设备在这个领域对我们的垄断。中国垃圾焚烧发电的主要设备都是国外的,大多数来自欧洲,但进口的设备非常昂贵。我们国家迟早要走垃圾焚烧的路子,土地比国外城市更稀缺,不可能在这个领域全盘引进,不可能没有自己的产品,广州1万多吨垃圾都要引进国外的设备,一吨垃圾的设备焚烧处理建设费用第一次投资的费用大概是50万元左右,进口的设备非常昂贵。
按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同时他还强调与广州市政府签订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是广日集团,并不是广州环投。广州环投并不是广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如果广日集团要把特许经营权转让给广州环投公司,必须经广州市政府允许。
公开资料显示,垃圾处理费补贴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垃圾发电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所谓垃圾处理费补贴,是指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就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海南是全国垃圾处理补贴费最低的地区,每吨只有50元;上海属于比较高的地方,每吨120元。 一般在60元到80元就有赢利空间。广州市政府将给予广日集团的垃圾处理补贴费约为每吨140元,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万吨。那么广日集团每天可获得的垃圾处理费补贴168万元,全年累计超过6亿元。这意味着,如果广州市政府给予广日集团25年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那么在广州垃圾数量维持在每日1.2万吨,仅垃圾处理费补贴,广日集团就可获得150亿元。
广日集团还可从发电业务中获得收入。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为扶持再生能源项目,除保证垃圾发电的电量全部收购上网外,每度电还补贴0.25元,同时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 2000年,广州市物价局曾批复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为0.63元/千瓦时(不含税),而普通电厂上网电价每度只有两三毛钱。2009年2月正在运行的李坑焚烧发电一厂,每吨垃圾平均发电360度,最多可达400多度,年上网电价达到5000多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说,一般仅仅依靠电价收入,就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则成为企业利润。更关键的是,由于是特许经营,具有垄断性质。只要签了合同,这个利润就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