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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标背景介绍

2022/07/15105 作者:佚名
导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致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就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注册服务行为问题进行沟通。 函件指出不少企业向我局来电或者来人反映,一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知他们限期申请注册“电子商标”,按照每10年5000元的标准收费;否则,视为放弃“该电子商标使用所有权”,此后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其注册商标。这些企业认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做法给他们造成混淆,让他们无所适从,有的企业甚至认为这是行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致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就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注册服务行为问题进行沟通。

函件指出不少企业向我局来电或者来人反映,一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知他们限期申请注册“电子商标”,按照每10年5000元的标准收费;否则,视为放弃“该电子商标使用所有权”,此后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其注册商标。这些企业认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做法给他们造成混淆,让他们无所适从,有的企业甚至认为这是行政机关通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向他们变相勒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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