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记录签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计量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签证工作内容
(一)工序验收签证。
(二)施工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变更签证。
(三)工程量增减计量(含隐蔽工程)签证。
(四)其它现场处置临时事项签证。
二、签证职责分工及参与人员
(一)工序验收签证,由指挥部项目工程组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员、该标段责任人参与。
(二)施工设计变更及变更计量签证,由指挥部项目工程组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员及该标段责任人参与。
(三)工程量增减(含隐蔽工程)计量签证由指挥部工程计量签证组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员及标段责任人参与。
(四)其它施工现场临时处置事项签证由指挥部项目工程组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员及标段责任人参与。
(五)《计量签证单》金额审批权限按《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签证工作程序
(一)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向监理和标段责任人提出签证申请,并填写签证《申报表》,由监理或标段责任人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复验,填写《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三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填写的《签证申报表》和三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交项目工程组存档作为结算依据。(申报表、签证单统一制作)。
(三)隐蔽工程签证乙方应提前申报,未进行三方查验的隐蔽工程,乙方不能覆盖进入下道工序,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所有签证,甲方代表必须经3人(含)以上到现场查验并签字才能生效。
四、《签证单》填写要求
(一)《签证单》填写到单项工程名称、具体部位、具体内容,并计算出工程量数值。
(二)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三)现场《签证单》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正本交县农开办财务存档备案,项目股、施工队各留一份副本。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