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电气工程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下同)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三、电气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在本评审条件中电气工程专业划分为:电机与电器、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3个主要分支专业。
(一)电机与电器专业包括:
1、各种电机及变压器类。
2、各种电器,含接通和分断、控制、切换、检测、保护等电路的电器、电气装置与设备等。
3、其他电气设备、工具、器件,如:电动工具、电加工设备、电加热设备、电光源、电池、日用电器和电力电容器等。
(二)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专业包括: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技术、工厂供电系统(含发电、变电、输电和配电与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源技术(直流电源、变流电源、变频电源)等。
(三)电线电缆与电工材料专业包括:电线电缆、导电材料、半导体材料、电绝缘材料和其他电介质材料、磁性材料、超导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