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2022/07/15114 作者:佚名
导读: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一)平等原则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这一原则包括: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时儿女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取得一致,合同方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一)平等原则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这一原则包括: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时儿女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取得一致,合同方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三)公平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包括:

1、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包括:

1、 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 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称为后契约义务。

(五)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