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成本的控制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其基本途径有:
1.政府采购管理成本的控制。降低政府采购管理成本,应从制度设计入手简化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如通过科学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合理配备采购人员,可以控制或减少政府采购的隐性成本。由于大量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部门和单位可少设甚至不设采购机构,相应地减少部门和单位人员的工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等支出,即人、财、物的节约。
2.政府采购显性成本的控制。降低政府采购显性成本,应通过提高政府采购机构的活动效率和信誉度,遵循成本价格规律,加强招标活动中费用支出控制和管理,建立网络机制,提高采购效率,有效地缩短采购周期。如通过合理核定公共部门公共品的配置数量和标准,如配置公务用车、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数量、规格以及更新换代期限等,以减少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实现节约财政资金的目标。传统采购方式下,不按计划与实际需要盲目采购,“暗箱操作”、化公为私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财政资金的大量流失。实行规范化的政府采购可以避免上述缺陷,节约财政资金;通过正确运用采购方式,可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周期成本;通过认真研究WTO运行规则,可以充分利用关税因素降低采购成本。
3.政府采购结构(存量)成本的控制。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消费倾向于内部提供,习惯于分散采购。各部门和各系统内部大多设有各种各样的服务机构及一套比较齐全的办公设备,这种做法固然有其便利之处,但其最大的弊端是搞“大而全”和“小而全”,造成办公设备重复、盲目购置,导致资源配备苦乐不均和经费开支上的浪费,也容易引起各部门的盲目攀比,加重财政负担。针对这种情况,在推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既要强调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新增采购部分的控制,更要重视和利用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对闲置固定资产要实行统一收缴、统一调配或实行租用,鼓励非经营眭资产通过合法程序转为经营性资产,充分挖掘现有资产使用潜力,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要素市场发展。完善的政府采购不仅包括公共品的增量采购,而且包括公共品存量的盘活,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在政府部门间进行余缺调剂,或进行资源共享,这些均可一定程度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采购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