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开发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工作,审查和报批各乡镇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规划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参与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作。负责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参与县域内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前期工作,并负责规划选址;负责苍山县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和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建筑小品、临时建筑等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对城乡各类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规划监督检查,依法认定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有关规划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制定城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科学研究、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承办苍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