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导意见》(冀建房〔2008〕591号),推动我省节能省地环保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引导住宅与房地产业走循环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道路,促进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整体水平,决定开展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征评活动以“推进产业现代化、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开发项目建设”为主题,充分体现公正性、权威性、导向性及与时俱进的精神,充分反映河北省住宅开发建设的水平,促进全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在建或已交付使用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大城市一般不小于10万平方米;中、小城市一般不小于5万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要求
1、遵循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和套型比例;
2、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资源要素和科技要素,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
3、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空间组合富有特色,合理确定功能空间尺度,有效提高使用效率;
4、适应本地气候特点和生活习惯,突出均好性、多样性和协调性;
5、小区内建筑造型美观,建筑风格与周边风格相协调,立面设计、色彩协调统一;
6、建筑组合有利于采光、通风;
7、道路结构合理,分级明确,人车分流,机动车出入口设计合理;
8、各种设施配套齐全,与住宅协调,使用方便,社区活动场所的设置及老人、儿童设施考虑周全。
(三)环境景观绿化要求
1、环境设计中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合理配置绿化,精心布局各类景观;
2、小区建筑容量、体量、绿地面积关系合理,注意绿脉、文脉的结合,小区绿化景观具有均好性,且主要景观的设计具有特色;
3、小区绿化配置合理,具有生态、保健、美观的效果;
4、景观设计具有人文特色,住区景观具备社会功能,体现对人的关怀。
(四)户型要求
1、以人为本,为居住者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环境;
2、结合整个小区的建筑布局和规划,在楼层的平面布局上体现均好性;
3、注重模数协调,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4、户型面积经济实用,面积不大功能齐全,与国家政策引导及社会目前需求相适应;
5、平面布局合理有创意,空间设计构思新颖独特;
6、各功能空间结构合理、方整紧凑,面积利用率高,便于家具布置;
7、各功能空间都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采光;
8、朝向、结构符合人们生活及本地风俗习惯;
9、各功能用房之间能体现动静分区、干湿分区、私密性好的特点;
10、管线设计合理、实用,相对集中。
(五)节能省地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积极应用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及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成果;
2、实施至少四项国家大力倡导推行的住宅产业成套技术,包括全装修成套技术、建筑节能、智能化、太阳能利用、环保节能空调、分质供水、雨水收集和中水回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新型供配电系统、水源地源热泵技术等。
三、组织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成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优秀住宅开发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由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
四、征评程序
(一)参加《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的项目,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三)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建议名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
(四)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建议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牌匾和证书,入编《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图集。
五、征评时间
2009年7月31日前,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设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报;8月1日-8月31日,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推荐;9月1日-10月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11月份公布征评结果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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