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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推动绿色建筑和新型建材产业发展,保护和美化生态坏境,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环保水漆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环保水漆的重要意义
传统溶剂型漆含有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在生产和使用中挥发出有害气体,加剧PM2.5形成,且存在损害人体健康的隐患。环保水漆与其相比,以水作为稀释剂,具有无毒无味、健康环保、节约能源、施工便捷、耐候保色等特点。VOC排放量小,是传统油漆的升级换代产品。当前,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各地要将推广应用环保水漆与推进建筑节能、减少环境污染工作相结合,在全省建设领域大力推广应用。
二、推广应用主要范围
环保水漆可广泛应用于居住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办公楼、商场、工业厂房、城镇市政景观、农村面貌改造等各类涂装工程。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政府投资的城镇市政景观、医院、学校、保障房以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应优先使用环保水漆产品。
三、推广应用工作措施
各市要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产品推广机制,积极推广使用符合环保技术要求的环保水漆,鼓励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支持和引导传统建筑涂料企业向环保型涂料领域转型,重点打造徐水晨阳环保水漆基地;施工设计单位应优先选用环保水漆产品,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相关技术要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推广环保水漆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推广氛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0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