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和意义
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电压无功管理是县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县公司”)生产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提高电压质量、保持无功电力平衡是保证电网稳定、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方法。“两改一同价”以来,农电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电网建设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农网电压质量水平和调控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电压无功规范化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 “一强三优”现代化公司建设进程的加快,“两个转变”的大力推进,“三新”农电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县供电企业管理及农村电网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新的时期下,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原来的电压无功管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农电体制和电网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制订一套健全的、适应当前农电体制和电网特点的电压无功管理程序及工作标准,来规范和指导电压无功管理工作。
1.2 制订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电压无功和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的通知》(农[2003]293号)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一流县供电企业考核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农发[2003]5号)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电能损耗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农管[2006]16号)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县级电网无功优化补偿技术规范和典型应用模式》修改意见的通知(农安函[2006]31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农网供电可靠率和供电电压合格率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农安[2006]55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农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安[2007]44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农网“两率”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的通知》(农安[2008]17号)
《河南省电力公司县供电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指导意见》
《河南省农网无功电压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豫电农〔2005〕1037号)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技术原则》
《电压监测仪订货技术条件》DL 500-199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SD325-1989)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2325-200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1995)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