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务行政办公室(含计划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党委决议、计划、总结等文稿起草和文件收发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宣传、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廉政、纪检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统战、老干部、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对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督促和落实工作;负责文电的处理,会议的组织筹备,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制订、执行局系统年度各项收支预算,认真做好各种账目,按时填报财务报表,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收集管理人防地道和人防地下室的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负责保密工作;收集整理人防地道维护管理方面的有关技术处理资料,承担其他社会性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区人防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人防执法队伍建设;承办人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教育;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本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指导、监督平战结合经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承办财务综合统计工作。
(二)工程建设科
负责编制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市政养护管理所的业务工作。
负责全系统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美化、亮化工程的立项报批、工程预(决)算。
严把招标申请审核、招标文件审查关和市场准入关,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把建设工程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负责局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三)建筑管理办公室(水利办)
负责办理基建工地,临时占用审批手续,办理危房维修、改建手续及店面牌楼装修审批手续,查处建法建筑和违章占道行为。
综合管理全区建筑市场(包括建筑、装饰企业的资质管理、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及施工单位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做好行业管理费用的收缴;及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做好合同管理及合同的审签手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承担排水防涝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及规范辖区河道采砂、售砂行为。
(四)亮化照明办公室(绿化办、农房、农民公寓管理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审批(窗口)事项的受理、发证等服务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等各单位专业绿地,街头花坛的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管理。积极组织驻区单位和辖区民居参加义务植树。
负责指导、检查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业务工作,以及园林、绿化执法工作。查处侵占、破坏损坏树木、园林设施行为。负责对农房违法建筑进行巡查、处理。负责农民公寓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的协调、运作、监督和管理。
(五)人防设施综合科
编制和实施全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安全生产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拆除和报废的审核审批工作。
负责人防工程及人防地下室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负责编制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开发利用过程中经营管理。
负责制订(修订)防空袭预案和人防指挥通信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演练;组织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训练;负责应急救援指挥的业务和管理,组织编制民防规划,制订城市部分防灾事故应急救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