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吉林省交通厅,是具有政府职能的全省普通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有关文件精神,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编制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规划、投资计划和年度生产任务,综合平衡各项计划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全省养护工程项目计划调整;负责公路路况统计及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三、负责核定各地区养路费资金、农村拖拉机养路费、自有资金、公路通行费及其它资金年度计划。按有关规定调整各项投资比例,加强计划的宏观调控。
四、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核定局机关及代管单位行政事业费支出计划。
五、负责省路网和边防公路工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负责国省干线及重要县级公路的养护工程和绿化美化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检查、指导行业财务工作,并及时准确地编制、审核、汇总全系统会计决算。
八、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文件,负责对全省公路实施路政管理。
九、负责全省普通公路(桥、隧)收费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公路和养护管理体制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省公路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制定和审核全省公路管理系统人员编制意见和工资总额,及全省公路管理系统职工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保险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