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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附 则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试行。

附 则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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