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附 则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试行。
附 则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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