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以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对象,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国31个省(区、市)225个地市级行政区的6124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为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分别占10.1%、25.4%、4.4%、45.4%和14.7%。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硫酸盐、氟化物等,个别监测点存在砷、铅、汞、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水利部门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主要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重点区域,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2104个测站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水质优良的测站比例为2.9%,良好的测站比例为21.2%,无较好测站,较差的测站比例为56.2%,极差的测站比例为19.8%。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