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专项规划》和“十二五”科技重点发展的部署,制定保障措施,加大实施力度,切实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1、加强科技专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设立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强化政府的科技宏观管理能力,实行重点计划重点落实与协调,切实保障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在技术层面,设立总体技术专家组,完善专家管理机制,从系统角度把握科技发展的宏观与微观技术网络,有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计划的有效推进;成立光伏和光热两个项目办公室,建立科技统计、技术预测、第三方独立评估、信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对科技投入的统筹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后评价机制及问效问责制,加强对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绩效评估,从而降低项目风险。
2、加强科技投入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大幅度增加重点项目科技投入,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投入滚动增长的保障和后评估机制。加大对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和广度,加强对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人才培养的支持,引导行业部门、地方政府、产业联盟、企业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各类研究开发和服务平台,支持在高等教育中强化太阳能相关学科设置,重点解决太阳能利用未来的重大科技问题。
3、制定和落实促进科技专项实施的各项激励政策。结合科技项目的实施,有计划地推进示范项目与金太阳示范工程的结合,通过工程实施实现对科研成果先进性和有效性的验证;建立产业发展预警机制,充分重视太阳能服务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以企业投入为主,有针对性地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从而打破国外的技术垄断,保障光伏市场的规范性和成果转化的高效性。
4、充分发挥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以金太阳示范工程带动太阳能开发利用技术的进步;以技术进步推动和保障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托金太阳示范工程建立和完善服务支撑体系。
5、建成第三方的与国际对等的权威检测机构。建立国家级的光伏系统及平衡部件的实证性研究基地和大型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测试平台,用于现场考验光伏组件、平衡部件以及光伏发电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分析评价各类产品与技术的性能及其变化趋势,提升部件及系统的测试、分析和判断能力,为我国未来大型光伏系统新技术提供开放式、公益性的实证基地,为我国光伏产品提供第三方、公正、权威的测试条件。
6、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作用,加快成果产业化,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围绕本专项确定的主要目标,合理选择技术路径和产业路线,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创新发展。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