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运行效率评估指标体系是由各级指标,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补充又相互独立组成的群体指标体系,指标是测评的工具,是反映测评对象属性的指示标志。指标体系是根据测评目标和测评内容的要求,构建的一组相关指标。设计评估指标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准确性原则。每个指标都需要有准确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无歧义。也就是说各个指标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包含、交叉现象。准确性原则是为了防止指标的“多”设置。这个“多”设置有2方面含义:一是不设置不必要的指标;二是指标之间不重复或重叠。
(2)全面性原则。水电站的运行效率包括经济效益、供电质量、自身的学习与发展、水电站发电过程这4方面,这就要求指标的设计要涵盖这4个方面,全面反映水电站运行效率本质内容和主要特点,不能遗漏任何一个方面。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定量指标是通过选择一系列的数量指标,按照统一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评估水电站运行效率;定性指标是评估者运用自身知识,参照有关标准,对评估对象做出的主观评判。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结合来保证评估结果的全面、客观。
(4)简洁适用原则。一是保证指标全面完整的前提下,指标体系尽可能简化,也就是说重要指标单独设置,非重要的比重小的指标合并设置。二是所设置的指标要易于采集,尽量采用现有的统计数据做指标数据来源。三是各指标的计算方法、数据都实行标准化、规范化。
(5)通用可比原则。这个原则直接体现效率评估体系的作用。效率评估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对水电站进行考核。如果无法进行比较,就无法明确水电站存在的问题,自然也无法改进水电站的运行效率。
以上原则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对指标的设计提出基本的要求,不同的原则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其最终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科学完整、可操作的评估体系。因此在设计每一个指标时都要考虑是否实现了这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