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8〕45号
各市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管,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省安监局制定了《山东省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遇到的情况问题,请及时向省安监局反馈报告。
联系人:刘桂法谢家宣,联系电话: 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