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房产测量和产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中心城区房产基础测绘,绘制房产总图、房产分幅图,负责房屋变更测量和房产图修测、补测。
3、负责商品房预售测绘,测算商品房的分户套内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调查、界定房地产开放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
4、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调查和房屋面积测算,绘制房产分丘平面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
5、负责测绘成果管理,建立电子房产图,建立全市房屋基本情况档案,统计全市房屋基本情况,负责测绘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6、承接房产测量、地籍测量、工程测量及其他测量业务,开展房产测绘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调处理房产测绘纠纷案件。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