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目标
通过实施100户建筑房地产企业培育培优计划,进一步壮大全市建筑房地产企业数量,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企业的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中小企业以及行业、产业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19年底,全市新培育建筑房地产企业60户,其中建筑企业40户、房地产企业20户。培优建筑房地产企业40户(建筑企业30户、房地产企业10户),其中培育建筑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6户,资质增项企业23户,培育房地产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9户。
二、培育措施
(一)强化政策综合扶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精神,将促进建筑房地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纳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研究制定产业基金支持建筑房地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持续抓好《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宣传,强化政策兑现落实。
(二)助推企业上档升级。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机制,优化资质申报办理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试点。对拟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特级、一级资质或兼并重组公路、铁路、港航、电力、机场、通信等科技含量高、本市紧缺专业的企业,积极做好政策指导和前置服务。对需报市级审批的资质,开辟绿色通道,在资质报送、专业资质增项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支持企业拓展业务。依托“西博会”“渝洽会”以及巴中商会平台,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对接活动,积极推介本地建筑房地产企业,促进与外地企业合作共谋发展。推动本地企业与大型央企围绕产业链建立稳定的配套协作关系,承接大型央企的外包服务、材料供应、劳务输出等业务。加强建筑业协会与房地产业协会协作,搭建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平台,提升本地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市场份额。
(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建筑房地产业协会作用,积极搭建平台,鼓励本地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抱团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深入实施发展装配式建筑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建筑房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大巴山干部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训中心等资源优势,改进教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建筑房地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推进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加强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加大建筑农民工培训力度。
(六)着力破解资金难题。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银企合作”。研究在建项目担保贷款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经济效益好、信誉度高、还贷能力强的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授信额度,简化审贷手续,适当给予利率优惠。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支持企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七)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在持续深化招投标整治的基础上,启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整治肢解工程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形成诚信激励惩戒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筑房地产企业培育培优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培育培优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联络、督促、指导、考核、总结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行政审批、市场拓展、转型发展、政策导向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补齐短板,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政企良性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建筑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建筑房地产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建筑房地产企业和企业家,着力提升建筑房地产企业整体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