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批后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设征用划拨土地的复核,用地情况监督检查和违章用地的检查处理等。
(1)用地复核:在征用划拨土地的过程中地进行验证。
(2)用地检查:建设用地单位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应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违章占地情况。
(3)违章处理: 凡是未领得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建设用地,未领得临时建设用地许可证的临时用地,擅自变更核准的位置,扩大用地范围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擅自转让、交换、买卖、租赁或变相非法买卖租赁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改变使用性质和逾期不交回的临时用地等,都属于违章占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章占地行为,都要发出违章占地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土地,进行违章登记,并负责进行违章占地处理。违章占地处理,包括没收土地、拆除地上地下设置物、罚款和行政处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