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东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于2008年6月接入国家电监会电力信息公开网,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186条。
东北电监局于2005年6月开通局门户网站,2008年6月将局门户网站更新升级,链接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截至2008年12月31日浏览次数达90673次,共发布政府信息1009条,其中,监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05条,占总数的50%;行业新闻发布信息269条,占总数的27%;监管公告栏目发布信息30条,占总数的3%;电力研究栏目发布信息73条,占总数的7%;法律法规栏目发布信息38条,占总数的4%;电力论坛栏目发布信息94条,占总数的9%。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东北电监局按照群众申请要求,开通电力业务许可证网上查询,群众只要登录我局门户网站资质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或申请时提供的证件编号,就可查询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制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范围覆盖东北地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我局成立了由韩水局长任组长,王恩志、赵海华、杨子江、吴大明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东北电监局及时转发了国家电监会《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电监会12号令)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订了《东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东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规定》等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确定了具体负责人员,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电监会12号令部署,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2008年3月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电力信息公开网站建立链接,集中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截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专栏12个。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我局建立了年度监管报告和公告发布制度,确定了新闻发言人,2008年共召开报告发布会2次。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还通过12398电力信息公开短信网站、设置资料索取点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派相关人员参加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编制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中国电力报、区域内省级日报、东北电力报等媒介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二是工作中个别程序开展还不是足够熟练。
2009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电监会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完善信息、科学分类,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熟练程度;四是在信息公开范围内,增大信息公开网录入范围、录入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