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发展建材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经贸局以及上级行业协会交办的工作事项。二、对本市建材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提交发展本市建材工业的措施与办法,研究拟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抓好建材行业的经济技术信息工作,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协助企业做好人才、技术、职业培训以及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市场预测,为企业提供信息指导与咨询服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协调企业外部环境,参与行业科技成果及新产品鉴定工作。
五、参与行规行约监管,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六、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的审查、申报和进行前期论证,协助抓好建材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和新产品开发与高新技术的推广,提高建材行业整体科技水平。
七、参与建材企业的资质审查、新企业申办,质量管理、产品认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有关工作。
八、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本市区域内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本机关人事、党建工作,配合做好建材行业的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