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区南北两山森林资源及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监督、保护和管理。
二、制定全区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与计划,负责造林、水利、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的审核、上报、招投标工作。
三、负责全区南北两山造林绿化工程的建设、技术推广、服务和指导、林木的抚育、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
四、负责全区南北两山水利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技术指导和运营管理,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全区南北两山养林企业的审核、登记、上报和管理,协调处理林地开发权益纠纷及各种破坏南北两山工程设施的行为。
六、负责区指挥部的财产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区位、区政府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